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作者(来源):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发布日期:2021-04-24 浏览次数:2632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TYZB2021-153
采 购 人: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单位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1年4月
第一章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YZB2021-153项目名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选择一家设计单位为阜阳现代职业学校指定的工程项目出具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等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设计服务周期:(1+1+1)年
合同履行期限:单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付
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设计费金额≥5万元(或建筑(规模)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须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设计费金额≥5万元(或建筑(规模)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需出具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站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http://www.fyxd.net/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xtyzx.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1号会议室。 】。
3、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文件费:300元/份(开标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5、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临泉路217号
联系方式:0558-2278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联系方式: 0558-2177133 13365580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217713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阜阳市财政局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3.5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1 |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 tydl88888@163.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ahtba.org.cn,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
13.1 | 谈判保证金 |
保证金的形式: 由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收取,代为保管。 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账户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阜阳颍州支行 银行帐号:3400 1712 0080 5250 1178 备注: 1、须响应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谈判保证金专户,谈判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谈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现代职业学校设计” |
14.1 | 谈判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5.1 | 响应文件要求 | 正本1份,副本3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3 | 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19.1 | 谈判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谈判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
19.3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22.4 | 最后报价扣除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
24.1 |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1-3名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7.2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8.1 |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
30.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3000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后,签订合同前; (5)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 |
31.1 | 成交服务费 |
☑定额收取:人民币3000元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34.3 | 质疑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接收部门: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2177133 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金悦时代写字楼11楼 |
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接收部门: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联系电话:0558-2278450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临泉路217号 |
|
35 | 投标报价上限 | 项目中标(成交)金额的*2.0%,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无效。 |
35.1 | 关于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相关约定 |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 提供营业 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35.2 | 社保证明材料 | 无须提供 |
35.3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谈判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下载。 |
35.5 | 解释权 |
|
35.6 | 其他补充说明 | 项目范围及数量:具体项目由采购人指定,具体数量不确定。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谈判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 业绩: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谈判文件构成
-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 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报价
-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正本1份,副本3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未及时递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5.3 评审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7.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18.谈判小组
-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 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 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 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 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相关说明。
- 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 以此类推。
-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 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谈判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后报价
-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 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 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成交通知书
-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
-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一个项目一签合同,一个项目一结算。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完成招标采购后付设计费用的70%,工程主体验收后付至应付设计费用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单个项目保底价1000元,按成交费率计算出的设计费用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 |
2 | 服务地点 |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
二、项目概况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三、服务需求
成交单位成交后根据学校要求针对学校具体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并出具设计成果文件。 1、及时解决所设计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 2、按时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递交设计文件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施工缺陷责任配合服务:2年 5、设计服务周期:1+1+1年,(校方指定的设计项目:一个项目一签合同,一个项目一结算。服务过程中,前三个设计项目考核合格,自然进入后续项目合同签订并提供设计服务。本合同采取“1+1+1”服务模式,若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良好,设计质量有保证,设计服务时间响应及时,则可自动延续合同至下一年。否则终止合同,重新选取设计单位,且违约人不得参与下一轮竞争。) 6、合同履行期限:单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付 7、项目数量:根据校方要求,项目数量不固定 ,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数量风险 8、计费标准:一个项目一结算,不得超过成交费率。保底价1000元,按成交费率计算出的设计费用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 |
2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3 |
谈判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4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
5 | 供应商资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合同扫描件 |
6 | 谈判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2、2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
7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
8 | 人员配备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 |
9 | 服务方案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 |
10 |
服务承诺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 |
11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参考)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的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不作删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国家及安徽省、阜阳市有关标准或规范。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顺序在前者优先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发包人要求
(4)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等)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承诺函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技术标准
(9)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承包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代表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进度及相关协调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涉及工程设计费用变更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承包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1.2 设计人其他义务:
姓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设计人的权利。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必须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的权利。
3.2.4 设计人更换设计人员(含驻点人员)的处罚: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含驻点人员)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且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虽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的,仍需分别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和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设计人的权利。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专业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4.3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无。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无。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
5.3.4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各阶段成果提交的具体日期,逾期提交成果的相应处罚等。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天内。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电子光盘2张。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审查形式及时间:依据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按发包人要求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及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在合同期限内的设计人员(含驻点人员)工资、差旅费、邮费、发票税金等发包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无或预付款的比例无。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无,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无天前支付。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执行通用条款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限期保密,直至发包人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所有。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限期保密,直至发包人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4.1.1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违约金:无。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无。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执行专用条款十八条第二款。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无。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无上限。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的权利。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14日内。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设计阶段,发包人将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及修改时间节点要求,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修改,每延误一日,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延误三日(含)至五日(不含),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违约金,延误五日(含)至十日(不含),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日的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日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3)项目负责人应委托本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到施工现场提供全面的施工配合及相关工作,专业负责人接到发包人通知48小时内沟通解决问题做好施工配合,并提供现场服务,逾期未到,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4)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
(5)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发包人缴费通知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所有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图纸审查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设计人在开展设计工作期间,每周必须按要求向发包人书面报送设计内容及设计进度,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内容和设计进度进行考核和调度,并有权对设计人不按时报送和不配合调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10000-50000元/次,由发包人视情况而定,设计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7)因设计人设计失误或者不合理(含设计错误、缺项、漏项等)造成的损失,设计人除免费修改设计外,如致使工程累计变更量(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超过施工合同价1%或变更次数累计达到5次或10万元≤单次变更费用≤50万元(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发包人扣除设计人5%的设计费用;如致使工程累计变更量(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超过施工合同价5%或变更次数累计达到10次或50万元<单次变更费用达到<100万元(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发包人扣除设计人10%的设计费用;如致使工程累计变更量(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超过施工合同价10%或变更次数累计超过10次及以上或单次变更费用≥100万及以上(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发包人扣除设计人全部设计费。(以上扣除的费用,若同时发生,以费用最多者计算,发包人在设计人申请设计费用中先行扣除。)如因设计人设计失误或者设计不合理,虽未造成工程损失,但造成返工、停工、延长工期等情形的,根据责任大小,发包人对设计人处以10000元-50000元/次的罚款。
(8)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实际损失的100%。
(9)发包人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建设需求,提出新的设计修改意见及设计进度要求,设计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否则,将按照第十八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设计人应无条件服从。
(10)设计人须履行本合同中约定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中,设计人均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勘察阶段初步、(基础)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勘察阶段
2.初步(基础)设计阶段
3.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
4.施工图设计阶段
5.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一个项目一签合同,一个项目一结算。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完成招标采购后付设计费用的70%,工程主体验收后付至应付设计费用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单个项目保底价1000元,按成交 费率计算出的审计费用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
附件7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设计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项目负责人: 。
5.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天。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合同特殊条款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的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不作删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国家及安徽省、阜阳市有关标准或规范。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顺序在前者优先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发包人要求
(4)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等)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承诺函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技术标准
(9)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承包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代表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无限期保密,直至发包人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进度及相关协调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涉及工程设计费用变更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承包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2 设计人其他义务:
- 必须完成进阜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的所须全部手续;
- 签订设计承诺函;
- 每周按要求向发包人书面报送设计内容及设计进度;
- 接到发包人通知48小时内沟通解决问题做好施工配合,并提供现场服务。
- 依据发包人通知要求派驻设计人员驻点服务(驻场人员所需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设计费用中,具体人数、人员专业及人员到场情况等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要求,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将视情况对设计人处于10000-5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设计人不得有任何异议。)负责联系设计单位、项目单位;参加各项审查、论证、约谈会议,并出具书面材料(如会议纪要等);参与相关项目建设调度会;参与协调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协助项目前期各项报建工作;负责发包人处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驻点人员若不能胜任驻点服务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进行更换。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设计人的权利。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必须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的权利。
3.2.4 设计人更换设计人员(含驻点人员)的处罚: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含驻点人员)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且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虽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的,仍需分别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和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设计人的权利。
3.4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专业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4.3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无。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无。
3.5联合体
3.5.1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无。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现行相关文件规定。5.3.4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各阶段成果提交的具体日期,逾期提交成果的相应处罚等。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天内。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电子光盘2张。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审查形式及时间:依据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无。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按发包人要求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选用第(1)种合同方式。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及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在合同期限内的设计人员(含驻点人员)工资、差旅费、邮费、发票税金等发包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无或预付款的比例无。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无,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无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执行通用条款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执行通用条款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 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限期保密,直至发包人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所有。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限期保密,直至发包人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违约金:无。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无。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执行专用条款十八条第二款。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无。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无上限。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的权利。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14日内。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在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的,经发包人同意可委派项目设计总监)须进行现场方案汇报,在每次方案汇报阶段,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的,经发包人同意可委派项目设计总监)及其主要设计团队人员都须前往发包人指定地点,向发包人进行当面汇报。每次汇报,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视为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违约超过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2)在设计阶段,发包人将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及修改时间节点要求,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修改,每延误一日,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延误三日(含)至五日(不含),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违约金,延误五日(含)至十日(不含),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日的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日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3)项目负责人应委托本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到施工现场提供全面的施工配合及相关工作,专业负责人接到发包人通知48小时内沟通解决问题做好施工配合,并提供现场服务,逾期未到,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4)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
(5)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发包人缴费通知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所有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图纸审查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设计人在开展设计工作期间,每周必须按要求向发包人书面报送设计内容及设计进度,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内容和设计进度进行考核和调度,并有权对设计人不按时报送和不配合调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10000-50000元/次,由发包人视情况而定,设计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7)因设计人设计失误或者不合理(含设计错误、缺项、漏项等)造成的损失,设计人除免费修改设计外,如致使工程累计变更量(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超过施工合同价1%或变更次数累计达到5次或10万元≤单次变更费用≤50万元(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发包人扣除设计人5%的设计费用;如致使工程累计变更量(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超过施工合同价5%或变更次数累计达到10次或50万元<单次变更费用达到<100万元(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发包人扣除设计人10%的设计费用;如致使工程累计变更量(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超过施工合同价10%或变更次数累计超过10次及以上或单次变更费用≥100万及以上(以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价为准),发包人扣除设计人全部设计费。(以上扣除的费用,若同时发生,以费用最多者计算,发包人在设计人申请设计费用中先行扣除。)如因设计人设计失误或者设计不合理,虽未造成工程损失,但造成返工、停工、延长工期等情形的,根据责任大小,发包人对设计人处以10000元-50000元/次的罚款。
(8)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实际损失的100%。
(9)发包人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建设需求,提出新的设计修改意见及设计进度要求,设计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否则,将按照第十八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设计人应无条件服从。
(10)设计人须履行本合同中约定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中,设计人均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勘察阶段初步、(基础)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勘察阶段
2.初步(基础)设计阶段
3.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
4.施工图设计阶段
5.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 天 | ||
2 |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 | 天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天 | ||
4 | ... |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 副负责人 |
||||
工艺专业 负责人 |
||||
土建专业 负责人 |
||||
设备专业 负责人 |
||||
其他专业 负责人 |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一个项目一签合同,一个项目一结算。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完成招标采购后付设计费用的70%,工程主体验收后付至应付设计费用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单个项目保底价1000元,按成交 费率计算出的审计费用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
附件7
-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设计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项目负责人: 。
5.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天。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合同特殊条款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范围 |
全部 |
报价 |
|
项目负责人 | |
设计服务周期 | (1+1+1)年 |
合同履行期限 | 单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付 |
备注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范围 |
全部 |
报价 |
|
项目负责人 | |
设计服务周期 | (1+1+1)年 |
合同履行期限 | 单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付 |
备注说明 |
三、谈判响应函
致: (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 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 我方根据本次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 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 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附件、参考资料、谈判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 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 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谈判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
- 我方同意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 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谈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谈判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谈判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服务期限 | |||
„ |
供应商公章: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现就联合体参加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 在本项目谈判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 谈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谈判,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谈判邀请(谈判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
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方式: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地 址:
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方式:
电 话: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项目名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方式:
电 话: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 话: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