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2444
阜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
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懒政怠政,干扰正常经营、“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的,请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具体情形如下:
1.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国家及省、市有关营商环境政策贯彻执行不力,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
2.不讲诚信,未按要求开展政府履约践诺行动,“三个到位”落实不彻底,对招商引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落实,奖补或扶持等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欠账不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以及“新官不理旧账”不解决涉企遗留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3.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强制或变相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摊派的;
4.服务意识不强,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次办理”等制度不力,“能拖则拖”、“能慢则慢”,让企业多次跑、多头跑,造成不良影响的;
5.频繁检查,搞“逐利”执法、野蛮执法、外包执法,严重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6.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影子公司”,私下入股或入干股,滥用权力帮助经营,从企业收益中获取利益的;违反廉洁用权要求,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侵害企业利益的;
7.违反有关规定,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和资金,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8.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9.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巡察名义损害营商环境的;
10.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违反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征集方式
1.来信举报。来信请寄:阜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36013)
2.来访举报。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举报材料到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阜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进行举报。
3.电话举报。12388-2(市内拨打);0558-12388-2(市外拨打)。
4.网络举报。请登录“阜阳纪检监察网”,进入“举报投诉”栏目进行举报。具体网址为:http://anhui.12388.gov.cn/fuyangshi/。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反映问题要具体客观真实,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诬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对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可申请约见市县两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面对面反映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